短视频的模式影响到了原创作品的版权利益
从QuestMobile数据来看,流量明星+粉丝经济的策略也争取到了不少会员付费群体,爱优腾会员留存占比在提升,但与此同时,许多愿意看精品好剧的理性追剧用户也在流失。
此外,长视频广告时长对非付费用户不友好,而短视频却随时随地都能看,满足不同场景的需求。
因此,无论是算法主导下的内容质量,还是碎片化随时随地的观影环境与打开频次,长视频都打不过短视频。
但两者并非非此即彼的竞争关系,也存在互相导流的促进关系。因为从另一方面来看,重庆动画公司对于长视频平台和影视公司来说,短视频平台本身也是不错的宣发渠道。
其实对于新的影视作品来说,短视频平台上的大量二次剪辑解决创作往往更容易形成自来水效应,推动更高的票房。
从2017年《前任3:再见前任》靠“哭”、分手和“吃芒果”等在抖音大获成功,到《我和我的祖国》映前就吸引了大量用户上传影片相关的原创内容,获得一大批“自来水”,再到《李焕英》逆袭《唐探三》,可以看到抖音电影营销在扭转票房劣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如今观影趋于理性、流量分散化的时代,以抖音快手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正在成为“双微”之外,电影宣发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渠道。
早前看电影杂志出版人三木在某电影营销论坛上就指出,电影《你好,李焕英》最大的成功,本质是重庆影视公司用户在短视频平台上二次创作的发酵。
因此,影视作品二创剪辑,这或许是视频时代发展下的一个大趋势,在碎片化时代,用户本身存在这种短平快看剧的需求,而短视频在当下也是电影的媒介与载体,更能够掌握了电影产业的消费数据画像与口碑走向,对电影的票房影响越来越大。
抖音这类短视频平台当下与影视行业的联合运营与连接也在变得越来越多,因此,无论是长视频平台还是电影发行版权方,想要完全杜绝短视频二创剪辑,是基本不可能的,在时代大势面前,应该找出一个两全之策。
对于行业来说,当下最迫切要解决的问题是明确二创侵权的边界,划出侵权的标准线在哪儿,这其实是当下众多二创剪刀手们的集体诉求。
微博拥有70万粉丝的知名短视频创作者剪刀手轩辕”此前表示,称希望重庆影视制作的平台和版权方也可以尊重一下“剪刀手们”的热爱和心血,区分用心之作的“二创视频”与简单的切条、搬运,也可互相协商一个平衡点。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究竟什么样的内容、超过多少时长的剪辑算侵权,当下还没有明晰的定义。某影视剪辑UP主就坦言影视的版权边界很模糊,有的只用一点片段就不行,有的把全剧分段切了上传也没事,处不处理要看平台。
根据北京某律师对著作权内容进行长拆短、剪辑汇编、重新配音、速看合辑等二度创作,都属于对著作权内容的使用,需要征得权利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其实,可以看到,面对长视频的版权大刀,短视频电影UP主们多数求生欲望非常强烈。
有律师认为,根据已有的相关判例来看,对短视频使用长视频图片、片段进行二次创作是否属于合理使用的判断标准是二次创作作品是否构成对原作品的“实质性替代”。
所谓‘实质性替代’是指观众在观看了二创作品后,会对原作品的核心内容有较完整的了解,以至于不愿再看重庆影视公司的影视作品,在这种情况下,则意味着影响到了原创作品的版权利益,可以判定为侵权。
如果从当下短视频的解说模式来看,众多追剧账号基本上是沿袭三段式解说模式,即一部电影分上中下三集,分三个短视频来讲。
从笔者的观察来看,大多数这种“三段式”电影解说,基本上是把一个电影故事从头讲到尾,从主要情节到关键细节、整体逻辑等基本脉络都梳理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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